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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农村饮用水改造提升工程(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浏览次数:57

招标公告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涂县农村饮用水改造提升工程(EPCO总承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皖E0-23-2022-5317)已由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当涂县农村饮用水改造提升工程建议书的批复(当发改函〔202240号),项目统一代码:2202-340521-04-01-19617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当涂县水利局、当涂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非标专项债券及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当涂县水利局、当涂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范围内(详见“工程规模”)。

工程规模:本项目拟对当涂县江心水厂、太白鑫龙水厂、太白镇水厂等共七座水厂进行技术改造,对当涂县农村范围内老旧破损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改造管网总长度约118.87km,新增水厂间连通管约20km,对用户末端管网进行改造,约40000户。

1)建设内容

项目实施内容包括水厂扩建工程、供水信息化建设及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建设等。具体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管网及泵站工程、自动化信息化工程、水质检测、监测相关设施等。

①水厂建设

近期江心水厂扩建至5000m3/d,扩建规模2000m3/d,改造及扩建内容包含取水头部改造,水厂内现有设施技改及新建;姑孰华业扩建至1.5 m3/d,现状1万吨/日,改扩建内容包括取水头部改造,新增原水管道,现有制水设施技改及新建。

②出厂配套管网及泵站工程

本工程出厂水服务于县域相关乡镇,近期管网 DN150DN300,总长 118.87km;远期管网 DN150DN1000,总长 337.65km。互联互通管道DN300~DN600长约20.4km,设置5座区域增压泵站,新建2座高位调蓄水池。

③末端管网建设

农饮水末端管网改造涉及约 40000 户。

④农村供水工程智慧水务建设

当涂县农村供水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及相关自控设备及仪表安装等。

注:以上以最终的批复文件及确认的图纸施工内容为准。

(2)项目运营内容

项目运营内容为取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供水信息化工程等所有子项目的运营维护,具体包括:

①取水工程运营维护

对取水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进行运营维护,具体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巡检检修、大中修等。

②净水工程运营维护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各项水质指标要求提供供水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水质净化、出厂输水等。对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加压泵站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维护检修、大中修等。

③配水工程运营维护

对配水管网进行运营维护,具体内容包括管网的日常巡视检查及管网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如管道的检漏和修漏、附属设施和配件的养护和检修、管道的清垢和防腐、防止管网污染、事故抢修、局部翻修等。

④供水信息化工程运营维护

对本项目范围内供水实时概况的动态监管,包括下辖所属水厂和加压泵站的水质监测、水量供给、管网漏损、压力状况、水厂经营现状、养护作业、投诉报修等,进行全面地信息收集及汇总,从宏观角度对供水保障工程进行统筹调度管理;对相关设备、基础平台的运行维护等。

⑥其他运营维护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二次加压供水设施、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范要求进行水质检测、仪器仪表、存量管网等项目范围内其他所有设施的运营维护,负责抄表并收取自来水水费,负责新用户的报装报建(供水区域内用水户应接尽接)、新供水区域的设计安装(如有),负责处理用户投诉,提供用户终端服务等内容。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2 招标范围

1)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以及项目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工程施工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内容。

2)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新建及存量取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供水信息化工程等所有子项目的达标运营维护。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 1个标段。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2508.71万元。

其中:

1)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800万元

2)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31708.7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资格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项目经理、设计经理、施工经理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②拟派项目设计经理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③拟派项目施工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以上项目经理与施工经理可以兼任;项目经理与设计经理不得兼任;设计经理与施工经理不得兼任。

项目经理、设计经理、施工经理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上述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包括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

3)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自20171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具有至少一个设计供水规模2万吨/日及以上供水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注:设计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材料:能体现全部评审要素的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关键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签订时间,评委不予认可。

②自20171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具有至少一个设计供水规模2万吨/日及以上供水工程项目施工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影印件);2)能体现全部评审要素的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关键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签订时间,评委不予认可。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单位)具有至少一个设计供水规模2万吨/日及以上供水工程项目运营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运营合同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材料,合同或政府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评审要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方)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业绩视同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运营方)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分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运营单位

3.4信誉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设计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设计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1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29)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⑤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30)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3.5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112217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4.3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128900 分,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ggzy/0be0099b-bc8b-4033-88d5-8ed94c8522d1/85681480-2d0f-4b0d-b9f4-bb8e42e536c5/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docx,网址:http://zbcg.mas.gov.cn )。

5.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1.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6开标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5.5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7. 注意事项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8. 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 9558831306000207773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 号:521199360961000002001419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8765434071

账户4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10267716366600004049

账户5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 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0552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涂县水利局、当涂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中路住建委大楼3-5楼、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白纻山路357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章总工

电 话: 0555-6725595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7楼招采一部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丁刚

电 话:0555-5200696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时间:2022-11-17 16:57:45

办理时间:0天0小时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