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含山县“两山”理论实践样板区(含中片区)建设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防洪能力提升工程EPC(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皖E0-23-2022-5271)已由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含山县“两山”理论实践样板区(含中片区)建设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含发改投资〔2022〕317号),项目统一代码:2103-340522-04-05-46768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含山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含山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具体地点见“工程规模”)
工程规模:本次计划治理段为清溪河中上游,即自起点巨兴集至军民桥处,主河道治理长度为7.5km,平均治理宽度约为35米。主要内容包括水利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附属工程(照明及弱电杆线并杆)。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2 招标范围
完成含山县“两山”理论实践样板区(含中片区)建设项目-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清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防洪能力提升工程EPC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采购、施工(含主体工程、临时工程、水保和环保专项工程等)、试运行、项目法人需开展的各项验收组织、工程交付等。具体细化为:①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施工图设计工作。②工程采购。包括采购工程建设所有材料等。③工程施工。④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联合试运行等;⑤工程验收。包括负责协助法人完成各项验收等有关工作。⑥工程及资料移交。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⑨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⑩按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下内容:应由业主承担的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实施、工程监理、桩基检测等工作。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
2.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809.25万元。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能力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及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自2017年1月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或双方)须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或EPC+O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
注:
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附以下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①中标通知书;
②合同协议书;
③验收材料(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业绩认定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无验收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注:投标人提供的验收材料中有多个验收时间的,有任一时间满足要求即可)。
3)“类似项目”指单份合同(提供多份合同的,本项不予认可)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内容的项目:
①单份的合同金额为4500万元以上(含4500万元);
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利类或市政类或环保类)水环境治理项目(如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环境提升、流域综合治理等)。
4)提供的业绩无论是独立投标人独立承揽的业绩,或是联合体投标承揽的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或双方)须在该业绩中至少承揽设计或施工内容;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材料(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交工证书或工程交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未体现以上要求,则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绩合同甲方出具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或双方)承揽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证明材料须有业务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4)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单位在职职工,并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项目经理开标前12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5)施工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单位在职职工,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B类证书。
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施工经理开标前12个月中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6)设计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
①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无专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②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
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复印件(或影印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与设计经理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经理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经理与施工经理不可以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分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4信誉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设计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项目经理、施工经理、设计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①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②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③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④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⑤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3.5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年11月1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本项目不收取。
4.3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11月17日9时00 分,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zbcg.mas.gov.cn/masggzy/0be0099b-bc8b-4033-88d5-8ed94c8522d1/85681480-2d0f-4b0d-b9f4-bb8e42e536c5/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docx》,网址:http://zbcg.mas.gov.cn )。
5.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1.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5开标室。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5.5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本次招标公告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马公管办〔2020〕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9558831306000207427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 号:521199360961000002001329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88765433725
账户4: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10267716366600008685
账户5: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 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0517
招 标 人:含山县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含山县环峰镇望梅路西侧花园小区东南角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袁冬
电 话:17755571214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7楼招采一部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丁刚
电 话:0555-5200696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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