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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崔楼初级中学综合楼、宿舍楼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112

灵璧县崔楼初级中学综合楼、宿舍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LBGC2022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璧县崔楼初级中学综合楼、宿舍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灵发改审批[2020]27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璧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人为灵璧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2.2建设规模:灵璧县崔楼初级中学综合楼、宿舍楼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  120 日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不分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 7485120.43元(其中含暂列金270000元)

2.8款方式:基础完工后支付合同价的30%,返还工程建设进度诚信资金的30%;主体全部完成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工程建设进度诚信资金留足中标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后全部返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工程建设进度诚信资金余款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质量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9其他:特别提醒: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 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存入中标价款的30% 【四舍五入取整(万元)】至双方共管账户作为工程建设进度诚信资金(含履约保证金)(转账或现金),逾期不存款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至第三中标候选人逾期不存款则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以上资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2110以来为其缴纳累计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含中标/中选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投标企业提供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注:如项目经理有已公示中标项目,但经业主方同意后履行完变更手续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原件扫描件供评审委员会评审,否则,被投诉后不再接受变更证明,并按有在建处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6 219 00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zggzyjy.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4.4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请咨询CA办理机构,联系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6   21   9   00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进行,评审过程中询标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解密时间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放弃投标;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20分钟,若超过20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规股

0557-6022261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叉口

7.在线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灵璧县宿泗路                      址: 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人:   张主任                          人:  王波               

   话:  0557-6036890                      话:  13365576464          

电子邮件:                             件:3831315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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